隱形的牢籠-經濟暴力 (2017.12.03)

衛生福利部去年的「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報告揭露了一個對家暴防治來說相當重要的資訊─隱蔽的精神暴力與經濟暴力之普遍性,遠高於我們一般較為關注的、外顯的肢體暴力。美國學者Postmus等人的研究也指出,有高達7成6的親密關係暴力倖存者曾同時遭受肢體、精神和經濟等三重虐待。台灣在2015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修法,將「經濟」上的脅迫或控制納入家暴的定義當中,明確標示台灣社會對「經濟虐待」的看見與重視。

所謂「經濟暴力」是指施暴者以控制受暴者獲取、維持或改善其財務資源的能力,作為掌控受暴者的手段。此種暴力型態通常以控制家內經濟、經濟剝削、妨礙家外就業等三種形式表現出來。由於經濟暴力多與華人文化傳統及幸福婚姻的迷思,像是「夫妻應該同甘共苦」、「夫債妻還天經地義」、「既然相愛,就不應該在錢上計較那麼多」等相連結,又不像肢體虐待明顯易見,可說具有某種程度的隱形性,往往讓被害人無從覺察、難以確定;也讓相對人可以更輕易地「以愛為名」,正當化其經濟控制與剝削本質。

被經濟暴力「鎖喉」的被害人在財務上被伴侶控制、剝奪或是剝削,以致於無法取得、使用或是擁有經濟資源,它的影響力道不僅只是物質上的匱乏感,還可能信用破產、揹負債務、無法穩定就業,最後在沒有選擇之下只能繼續依附相對人,最終失去自主性與主體性,陷入生理、心理與社會的泥沼,無法從這隱形的牢籠脫身,這種「看不見的暴力」,對個人人權的侵犯、對的傷害性可說是嚴重且深遠的。

有鑑於此,反性別暴力電子報特別以「隱形的牢籠-經濟暴力」為主題,希望能夠帶領讀者深入瞭解經濟暴力的意涵、樣態、傷害與衝擊,以及相關的國內外服務方案。期待我們都能夠敏銳地覺察自己或身旁正在悄悄發生的經濟暴力與虐待,並創造性地運用經濟賦權的概念,及時對遭受經濟暴力的被害人伸出援手,讓他們有機會、也有能力逃脫受暴的牢籠。

而相關資訊與內容請詳TAGV反性別暴力電子報(衛生福利部發行)
http://tagvedm.mohw.gov.tw/epaper_1.php?content=editor_report&id=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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